芬兰物流
深圳到芬兰空运包装要求
从深圳空运货物到芬兰时,需严格遵循包装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并符合中芬两国及航空公司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包装要求:
一、深圳到芬兰空运通用包装要求
坚固性
包装需能承受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冲击和压力,防止货物损坏。
纸箱应选用质量较好的材料,尺寸合理,避免过大或过小造成空间浪费或货物挤压。
完整性
包装应完好无损,无裂缝、孔洞或破损,防止货物漏出或污染其他物品。
包装外部不得有突出的钉、钩、刺等,以免刮伤人员或设备。
清洁性
包装需保持整洁、干燥,无异味和油渍,避免污染飞机或其他货物。
二、深圳到芬兰空运特殊货物包装要求
易碎品
需使用多层缓冲材料(如泡沫、气泡膜)包裹,并放入坚固的纸箱或木箱中。
包装外需标注“易碎物品”字样及国际通用易碎标识。
深圳到芬兰空运液体货物
需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容器(如塑料瓶、玻璃瓶),并确保盖子拧紧,防止泄漏。
容器外需用塑料袋或密封膜包裹,周围填充吸水材料。
精密仪器和电子设备
需先用防静电袋或塑料薄膜包裹,防止静电损坏。
再放入有大量缓冲材料(如泡沫、海绵)的专用包装箱内,箱外标注“精密仪器”或“电子设备”。
粉状货物
用袋盛装时,外层需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为外包装,保证粉末不漏出。
若用硬纸桶、木桶盛装,要求桶身不破、接缝严密、桶盖密封、桶箍坚固。
三、深圳到芬兰空运包装标识要求
标签
包装外需清晰标注货物的品名、重量、数量、收件人信息等。
特殊货物需标注相应的标识,如“易碎”“向上”“怕湿”等。
唛头
需包含收发货人信息、目的地、参考号等,便于识别和分拣。
四、深圳到芬兰空运航空公司及海关特殊要求
尺寸和重量限制
单件货物长度一般不超过3米,宽度和高度不超过1.5米,重量不超过50公斤(部分航空公司可能更严格)。
超大或超重货物需提前申请特殊运输安排。
禁止运输物品
液体、纯电池、食品、粉末、医疗用品、仿牌商品、化工产品、儿童玩具用品及美国反倾销产品等禁止运输。
需确认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或敏感品,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深圳到芬兰空运文件要求
需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合同、报关委托书等文件。
特殊货物需提供相关认证和品牌授权书。
五、深圳到芬兰空运包装操作规范
填充与固定
纸箱内应填充适当的缓冲材料,防止货物晃动。
货物与包装内壁之间应留有空隙,并用缓冲材料填充。
封口与捆扎
纸箱需用胶带牢固封口,胶带应粘贴紧密且有足够的宽度。
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外,其他货物需使用包装带捆扎,包装带应能承受货物的全部重量。
深圳到芬兰空运木箱与托盘
木箱需干燥、无腐朽、无虫害,结构稳固。
托盘应选用质量合格、尺寸标准的产品,货物需整齐码放并用捆扎带或拉伸膜固定。
六、深圳到芬兰空运季节性注意事项
夏季高温
膏状化妆品等易融化货物需增加填充物和隔热材料,或选择天气温和的时间邮寄。
冬季防潮
芬兰气候寒冷,建议外加防水袋,确保包裹不受潮。